南京溧水校企合作辦學人才培養補貼申報條件


南京溧水校企合作辦學人才培養補貼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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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南京市溧水區發布了《溧水區人口集聚十條新政(試行)實施細則》,由該細則可知 , 南京市溧水區推動區內企業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建立校企合作關系 , 開展聯合辦學,培育技能人才 。學校培育的技能人才畢業后,在合作企業穩定就業的,給予企業每人4000元的技能人才培育補貼 。
南京市溧水區校企合作辦學人才培養補貼申報
補貼對象:績效評價為A、B類工業企業 。
申報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且申報時需一并提交):
(1)企業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合作,簽訂委托培養協議,進行訂單式培養;
(2)學員有正式學籍(花名冊);
【南京溧水校企合作辦學人才培養補貼申報條件】(3)學員取得畢業證書;
(4)申報當年12月份入職學員處于參保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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