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指南


昆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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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指南
一、受理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
二、申請材料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定表
材料要求
原件: 無需提供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僅提供電子材料
三、辦理流程
1、申請
窗口提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節假日除外)工作時間 。網絡提交:時間不限 。
2、受理
收到申請后 , 數據信息傳遞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系統,由經辦人員于一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對符合申請要求及不不予以受理的,均并向申請人發送信息一次性告知 。
3、審查
收到申請后,在1個工作日作出受理決定 , 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符合養老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直接由受理人進行確認 。
4、決定
收到申請后,在1個工作日作出受理決定,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符合養老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直接由受理人進行確認 。
【昆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指南】5、送達
個人待遇申領核準確認后,由縣級社保經辦機構通過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協辦員或手機短信等各類渠道進行告知 。
四、收費信息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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