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發生勞動爭議后如何處理


西安市發生勞動爭議后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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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發生勞動爭議后如何處理】西安市發生勞動爭議后如何處理
西安市發生勞動爭議后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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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3、可提供與工作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屬市或區縣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 , 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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