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區2022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工作方案


珠海市香洲區2022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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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商務領域促進汽車消費工作指引的通知》(商辦消費函〔2021〕5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2〕6號)、《珠海市商務局關于鼓勵發放消費券支持企業紓困發展的函》(珠商函〔2022〕68 號)精神,穩定和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大力推動汽車消費市場轉型升級,促進香洲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穩步增長,按照規范管理、嚴格審批、權責明確、績效優先等原則對消費者在香洲區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補助的對象及條件
在香洲區注冊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法人企業(第一批企業名單見附件)購買新能源汽車,并在珠海市完成注冊登記(即上牌)的個人消費者 。申領補助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購買新車時間:自發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機動車購置稅繳納日期為準) 。
2.符合條件的汽車經銷商企業購車:在香洲區注冊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法人企業購買新能源新車(即新登記車牌為漸變綠牌或黃綠雙拼牌,下同) 。
3.車輛注冊登記:消費者需在珠海市完成新購車輛的注冊登記(即俗稱的“車輛上牌”) 。
二、補助的內容及標準
對符合第一條中規定條件的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新車在動力補給、停車、通行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性補助 。具體補助標準如下:
(1)10萬元(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的不含稅價,下同)以下新車:每輛補助2000元;
(2)10萬元(含)至30萬元新車:每輛補助7000元;
(3)30萬元(含)以上新車:每輛補助12000元 。
三、申報補助開始和截止日期
補助資金自2022年5月8日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如財政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將另行公告活動結束日 。
四、申報補助細則
由區商務局牽頭另行制定申報補助細則并公開發布 。
五、項目預算
本項目預算資金5000萬元,由區級財政統籌并按規定申請市級財政獎勵 。
六、部門職責分工
1.區商務局負責設定支持汽車消費補貼資金扶持方式及扶持標準,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汽車經銷商企業名錄;統籌制定資金申領操作細則,明確申領補貼范圍及標準,統籌處理消費者資金申領工作,做好資金發放和清算工作 。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處理補貼資金申領時遇到的疑難問題 。
2.區財政局負責安排項目所需專項資金,做好資金下達和清算工作;協調有關財政資金線上申報平臺與稅務、政務服務數據管理、交警等部門共享相關數據信息,協助制定消費者資金申領的操作流程,協助做好政策實施期滿后資金清算工作 。
3.區司法局負責協助審查相關文件的合規性,協助處理補貼資金申領管理時遇到的法律問題 。
4.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協調市級政務數據部門做好有關財政資金線上申報平臺所需的數據保障工作,推動部門間業務數據共享 。
5.國家稅務總局香洲區稅務局和保稅區稅務局負責協助比對相關申請數據信息的真實準確性 。
6.區委宣傳部配合做好政策宣傳等相關工作 。
七、其他事項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補助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嚴禁騙取獎勵(補助資金)及其他違法申領行為,如發現騙取、違法申領行為的,商務部門有權取消補助申領資格并追回已撥付獎勵(補助資金)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
八、附則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
本方案由香洲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
附件:(第一批)2022年香洲區限額以汽車銷售企業名單
聯系電話:2516076、2516932
附件:
【珠海市香洲區2022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工作方案】1.附件(第一批)2022年香洲區限額以汽車銷售企業名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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