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下班的警察構成襲警罪嗎?

構成襲警罪
襲警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修改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原來的妨害公務罪中執行公務人員的特殊人群明確為執行職務的警察,由此新增的一條罪名,這是首次對襲警犯罪單獨設置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變七年 。
一、下班途中的警察屬于警察身份
【襲擊下班的警察構成襲警罪嗎?】1、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職責,應當視為執行職務 。如警察在非上班時間、非本人執行職務時間,如遇緊急情況,人民警察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履行職務,維護社會安全 。
2、人民警察在遇到危害社會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應當履職 。下班途中被他人襲擊屬于緊急情況,警察身份自然成立和恢復 。
二、未造成傷亡的同樣構成犯罪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關于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的規定,“一、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實施下列行為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1.實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擲等,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2.實施打砸、毀壞、搶奪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雖未實施暴力襲擊,但以實施暴力相威脅,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醉酒的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 。教唆、煽動他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或者為他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提供工具、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從此條可看出,無論是否造成身體傷害還是其他損害,只要實施了犯罪行為,即構成犯罪 。
2、文題中使用了“歹徒”這個詞,從一般意義上講,就是對社會和他人主觀上含有惡意,具有違法犯罪的故意 。一旦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即構成犯罪的基本要件 。
3、歹徒的違法犯罪行為一旦實施,客觀上、主觀上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犯罪,但遇到警察身份的確認或恢復,即從其他罪名變更為襲警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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