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廣州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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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時應辦理養老保險賬戶轉移 。本文為您介紹廣州養老保險轉移辦理的相關信息 。
辦理條件 職工養老轉出:
省內轉出:
根據《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省內不再轉移業務信息的通知》(粵社保函〔2021〕66 號)文件,自2021年4月1日起,參保人在省內流動就業參保的,不再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手續 。由最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做好數據歸集工作 。參保人在省內有多個個人賬戶且存在重復繳費的情況 , 需參保人確認保留最終的養老保險關系,填報退款申請表后,同步刪除其他養老保險重復繳費記錄,對應的個人賬戶退返給參保人 。
跨省轉出:
(1)辦理時屬于已停保狀態 。
(2)符合轉入地的相關轉入規定 。
城鄉居民養老轉出:
申請人在新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經同意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郵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至原戶籍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 。
職工養老轉入:
省內轉入:
根據《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省內不再轉移業務信息的通知》(粵社保函〔2021〕66 號)文件,自2021年4月1日起,參保人在省內流動就業參保的,不再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手續 。由最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做好數據歸集工作 。參保人在省內有多個個人賬戶且存在重復繳費的情況,需參保人確認保留最終的養老保險關系,填報退款申請表后 , 同步刪除其他養老保險重復繳費記錄,對應的個人賬戶退返給參保人 。
跨省轉入: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非臨時賬戶),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 , 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
備注:
臨時賬戶指2010年1月1日后外省戶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在廣東省首次參保繳費的(以實際按月繳費時間為準) 。
城鄉居民養老轉入:
【廣州養老保險轉移指南】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或年滿60周歲后遷移戶籍的,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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