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禮讓行人法律規定


北京禮讓行人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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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禮讓行人法律規定
北京禮讓行人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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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 機動車經人行橫道時 , 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八條第十項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通過時 , 未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 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 。
?北京行人交通安全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 , 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 , 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的,處10元罰款 。
【北京禮讓行人法律規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的 , 處10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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