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昆明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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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職工的名單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之日起15日內,報所在地的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
【昆明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2、失業職工應當持用人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 , 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人事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
3、城鎮未雇工個體工商戶及城鎮其他從業勞動者失業后,應當持注銷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的有效證明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所出具的中止就業證明及個人身份證明60日內,到注銷工商營業執照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
4、若60日內,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不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 視為自動放棄延誤期間的失業保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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