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車距安全距離 高速公路安全車距是多少

【高速公路車距安全距離 高速公路安全車距是多少】

高速公路車距安全距離 高速公路安全車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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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定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 時速超過100公里時 , 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 , 與同車道前車的距離可以適當縮短 , 但最小不得小于50米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 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 , 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 。能見度小于200米時 , 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 , 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 , 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 , 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手電筒 。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 , 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于50米時 , 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手電筒 。車速不要超過每小時20公里 , 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離開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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