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公積金租房提取指南


哈爾濱公積金租房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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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
二、租房提取對象和額度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本人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的共同申請人(配偶、子女)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繳納租金票據金額,且每年累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當年實際繳納的租金金額 。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 , 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規定的提取限額,即:市區(包括呼蘭、阿城、雙城)14400元、縣(市)9600元 。
三、租房提取要件
(一)身份證明材料
1.提取人身份證;
2.他人代為提取的,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三)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1)網上聯機備案的公共住房租賃合同;
(2)繳納租金票據 。
2.租住商品住房
(1)婚姻狀況證明(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或《居民戶口簿》、未婚或離異職工提供民政部門開具的單身證明);
(2)指定房產部門出具職工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有效期一個月) 。
四、辦理流程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提取人持提取要件向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經辦網點提出申請,經辦網點核查后予以辦理 。
(二)租住商品住房
1.提取人持本人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向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經辦網點提出辦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
【哈爾濱公積金租房提取指南】2.經辦網點核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信息,出具無房產證明查詢申請,提取人持無房產證明查詢申請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房產部門開具無房產證明;
3.提取人持有關提取要件和無房產證明到原申請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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