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收入不屬于個稅年度匯算的范圍?


哪些收入不屬于個稅年度匯算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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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收入不屬于個稅年度匯算的范圍?
答: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依法均不納入綜合所得計稅 。另外,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范圍內,如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 等等 。
備注:
個人所得稅APP持續優化更新 , 可以更新至最新版本后再做嘗試 。年度匯算的辦理時間從3月1日至6月30日,有充足的申報時間,無須著急,按照主管稅務機關通知的時間辦理即可 。
【哪些收入不屬于個稅年度匯算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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