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轉移指南


北京社保轉移指南

文章插圖
辦理條件 轉出:(非機關事業人員)
職工流動到外省市就業參保 , 且本市用人單位已申報減員 。
轉入:
1.職工需在本市正常參保,并至少有一個月的實際繳費賬戶信息 。
2.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 。
3.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已達到待遇領取條件,且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
關于“臨時賬戶”的規定:
【北京社保轉移指南】根據國發[2009]66號文規定 , 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職工,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戶籍地參加養老保險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 新參保地所建立的賬戶為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以下簡稱臨時賬戶),按國家規定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應將臨時賬戶中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的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