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來廣州要求 前往廣州疫情政策


疫情期間來廣州要求 前往廣州疫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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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來廣州要求
*以下內容來源于2022年7月8日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關于加強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號)》:
【疫情期間來廣州要求 前往廣州疫情政策】1、7天內有本土病例報告的地級市旅居史人員,來穗后3天內完成1次核酸檢測 。
2、對近7天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3、對近7天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
4、7天內有低風險地區(即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旅居史的人員,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未獲得兩次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前,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場所,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出現不適及時就醫 。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
5、對入境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 、2 、3 、5 、7 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在居家健康監測的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6、所有省外來(返)穗人員,在來(返)穗前需提前申報信息,目前,“穗康”小程序已上線“來(返)穗申報”入口,供各從外省來(返)穗人員進行申報 。
有上述旅居史的來(返)穗人員抵穗后12小時內主動向社區(村)、單位、酒店賓館報告,并配合做好相應健康管理 。在穗核酸檢測尚未獲得結果之前,建議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
注:防疫措施會因疫情變化進行調整,建議來穗前咨詢目的地社區,以社區安排指引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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