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勞務合同范本簡易版 施工合同范本簡易版( 七 )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
8·2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于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復 。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復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
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
9·2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
第十條材料機具供應
10·1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由發包人采購并供應到施工現場(400米內) 。
10·2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
第十一條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1·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
11·2負責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
11·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
11·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
第十二條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2·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 。
12·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
12·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___%,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
12·4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并辦理變更手續 。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發包人違約責任
13·1·1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 。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決算依據 。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后可提前終止合同 。
13·1·2由于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
13·1·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
13·2承包人違約責任
13·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簽認 。
13·2·2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并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
13·2·3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在選定的方式前劃“√”):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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