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2018-2019屆畢業生住房補貼申請常見問題解答( 二 )


答:不可以,單位至少應具備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或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中的一種情況 。
16.簽合同和繳社保的單位不在一個區,應該向哪個地區人社部門提交申請?
答:應向簽合同的單位注冊地區市縣、先導區人社部門提交申請 。
17.要求申請人本人及配偶在市內無住房嗎?
答:要求申請人本人在單位所在地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和高新園區視同一個地區)沒有產權住房(含公寓) 。
18.發放住房補貼的銀行卡包括信用卡嗎?
答:不包括,應是銀行借記卡 。
19.租房、購房補貼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多久發放一次?
答:本次租房、購房補貼2022年7月起計算,租房補貼按季度發放,每季度發放上季度補貼,購房補貼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發放,每年度發放上年度購房補貼 。
20.什么時間買房才能享受購房補貼?
答:經區市縣(先導區)住建部門進行住房查驗認定合格、公示期滿后,申請人在36個月內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包含別墅、公寓,不含二手房),方可享受購房補貼 。
21.購房后,領取購房補貼還需申報嗎?
答:經審核公示合格后購房的申請人,由區市縣(先導區)住建部門按年度將購房補貼發放到申請人提供的銀行卡內,申請人無需再進行申報,按時參加資格復核即可 。
22.工作單位跨區變動后,如何繼續領取補貼?
答:單位注冊地發生變更的(在本市范圍內)或到本市其它區工作的,需到原工作地所在區人社部門領取表格,按表格填報說明的要求辦理變更手續 。
23.購房補貼可以申請變更為租房補貼嗎?
答:單位注冊地區未發生變更的,申請人購房補貼資格認定合格且未購房的,可向轄區住建部門申請辦理購房補貼變更為租房補貼的手續 。
單位注冊地區發生變更的,申請人在原工作地區購房補貼資格認定合格,未購買住房或已購買住房但尚未領取購房補貼的,在新工作地區可申請租房補貼(或購房補貼);已購買住房且已領取補貼的,在新工作地區不再享受租房補貼和購房補貼 。
24.申請人應在多長時間內領取完全部租房補貼和購房補貼?
答:因個人原因無法連續領取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和購房補貼的,應在高校畢業生住房保障資格認定合格起60個月內領取全部補貼資金,因個人原因超過60個月未領取的補貼,將不再予以發放 。
25.多個申請人可以用同一房屋領取購房補貼嗎?
答:商品住房買賣合同上的購房人(或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所有權人)為2人以上(含),且同時申請了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的,需全部購房人(所有權人)協商確定1人領取補貼,并填寫《人才住房保障享受人員確認表》 。
26.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可以申請嗎?
答:已認定為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且已納入住房保障的,不可申請 。
高層次人才、緊缺性人才和高校畢業生住房保障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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