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記錄是指什么意思,犯罪記錄指的是哪些( 二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
5犯罪記錄是指什么?犯罪記錄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 。刑事犯罪的記錄可以在***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 。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 。但是如果是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一般的人是無法查詢到的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
6犯罪記錄是指哪些事情違法犯罪記錄主要包括兩大類:治安行政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養、強制隔離戒毒、責令社區戒毒等行政決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等刑事處罰決定等 。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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