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 *** 16噸變形金剛吊車, *** 吊車12噸變形金剛( 三 )


5、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 , 并在施工前完成 , 最后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 。
6、高空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 。
7、工作邊沿無維護設施或維護高度低于800mm的 , 必須設置防護主設施;水平工作面防護欄桿高度為1.2m , 防護欄桿用安全立網封閉 , 或在欄桿底部設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 。
8、在孔與洞口邊的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設施 , 包括因施工工藝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樁孔邊、溝槽邊和因安裝設備、管道預留的洞口邊等 。
9、較小的洞口 , 應采用堅實的蓋板蓋嚴 , 蓋板應能防止移位;較大的洞口除應在洞口采用安全網或蓋板封嚴外 , 還應在洞口四周設置防護欄桿 。
10、墻面處的豎向洞口(如電梯井口、管道井口) , 除應在井口處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外 , 井道內應每隔10m設一道平網 。
11、梯子不得墊高使用 。梯腳底部應堅實并應有防滑措施 , 上端應有固定措施 , 折梯使用時 , 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
12、作業人沒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 , 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機架體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
13、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行高空作業時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如搭設腳手架或作業平臺) , 并視作業條件設置防護欄桿、張掛安全網、佩帶安全帶等安全措施 。
14、鋼筋綁扎、安裝骨架作業應搭設腳手架 。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機架體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
15、澆注離地2m以上混凝土時 , 應設置操作平臺 , 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撐桿上操作 。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業 。下層作業的位置 , 宜處于上層高度可能墜落半徑范圍以外 , 當不能滿足要求時 , 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
17、各種拆除作業(如鋼模板、腳手架等)上面拆除時下面不得同時進行清整;物料臨時堆放處應離邊沿不應小于1m 。
18、建筑物的出入口 , 升降機的上料口等人員集中處的上方 , 
應設置防護棚 。防護棚的長度不應小于防護高度的物體墜落半徑的規定 。
19、參加起重吊裝作業人員 , 包括司機、起重機、信號指揮、電焊工等均應屬特種作業人員 , 必須是經***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并經體驗確認可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 。
20、大型起重吊裝作業前應詳細勘察現場 , 按照工程特點及作業環境編制專項方案 , 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 其內容包括:現場環境及措施、工程概況及施工工藝、起重機械的選型依據、起重扒桿的設計計算、地錨設計、鋼絲繩信索具的設計選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構件堆放就位圖以及吊裝過程中的各種防護措施等 。
21、起重機械進入現場后經檢查驗收 , 重新組裝的起重機械應按規定進行試運轉 , 包括靜載、動載試驗 , 并對各種安全裝置進行靈敏可靠度的測試 。扒桿按方案組裝后應經試吊檢驗 , 確認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
22、汽車式起重機除按規定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外 , 還應每年定期進行運轉試驗 , 包括額定荷載、超載試驗 , 檢驗其機械性能、結構變形及負荷能力 , 達不到規定時 , 應減載使用 。
23、起重吊裝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設計要求進行逐件檢查驗收 。
24、起重機運行道路進行檢查 , 達不到地耐力要求時應采用路基箱等鋪墊措施 。
25、起重吊裝各種防護措施用料、腳手架的搭設以及危險作業區的圍圈等準備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
26、起重吊裝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 內容包括吊裝工藝、構件重量及注意事項 。
27、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時不應操作;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不應操作 , 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體 , 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時歪拉斜拽;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吊重物應綁扎平衡、牢固 , 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應加襯墊;吊運時 , 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 , 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裝氣瓶等必須用專門吊籃 。
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均勻 , 不得突然制動;左右加轉應平衡 , 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 , 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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