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屋定金合同范本3篇( 三 )


第七條 有下列情景之一 , 乙方中斷簽署商品房預售公約的 , 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付出的定金 。
1 、甲乙兩邊在簽署商品房預售公約時 , 因表面積缺點處置、衡宇托付、衡宇品質、失約負擔、爭議處置辦法等條件 , 生存分別 , 不許計劃普遍;
2 、 甲乙兩邊簽署本公約后、簽署商品房預售公約前 , 由法令構造、行政構造照章控制該衡宇房土地資產權力的 。
第八條 有下列情景之一 , 乙方中斷簽署商品房預售公約的 , 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出的定金:
1 、 甲方未按照本公約第二條、第六公約定的;
2 、甲方未奉告乙方在簽署本公約前該衡宇已生存的典質、預租、封閉等究竟的 。
第九條 甲乙兩邊自簽署本公約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署商品房出賣公約 , 十五日內未簽署的 , 本公約機動作廢 。
第十條 本公約在實行進程中爆發的爭議 , 由兩邊本家兒計劃處置;計劃不可的 , 按下述第種辦法處置:
1、提交寧波市評斷委員會評斷 。
2、照章向群眾人民法院告狀 。
第十一條 本和議一式 份 , 甲乙兩邊各持 份 ,  、 各執一份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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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屋定金合同范本3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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