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買賣合同違約賠償標準 標準商品買賣合同( 三 )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全國統一價執行 ( 價格表附合同 )。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 , 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約定價格銷售 。否則 , 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 , 調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 , 乙方貨款到帳后 , 甲方組織發貨 。
2、如甲方更改帳號 , 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后的書面通知為準 。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 , 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 , 否則 , 乙方承擔責任 。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十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否則 , 視乙方違約 , 本合同自行失效 。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 , 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 , 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 。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絡 , 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 家 , 酒店______家 , 酒樓______家 ( 附終端明細目錄 )  , 產品進入所有終端網點鋪貨覆蓋率第一個月應達到______%  , 第二個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 , 每月建設堆頭、端架的商超數量應保持在商超總數量的_____%以上 , 經甲方確認 。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 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 , 其中首批回款 萬元 , 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 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 , 建設商超堆頭、端架 。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 , 或不能按合同約定完成終端鋪貨數量和商超堆頭、端架建設數量 , 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
4、在試銷期內 ,  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終端鋪貨率、商超堆頭建設數量 , 則轉為正式經銷商 , 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 , 如竄區域銷售 , 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 并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 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違約金 , 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
6、乙方做好售后服務并積極維護品牌形象 , 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 。否則 , 甲方視乙方違約 , 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并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 , 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 , 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 , 經甲方審核同意后 , 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 。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 , 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
5、及時兌現合同約定的政策支持 。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 , 運費由甲方承擔 。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 , 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產品驗收生效 , 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 , 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注明 。否則 , 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三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 , 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 , 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 , 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臟、損現象 , 不影響二次銷售 , 否則不予退換 。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 , 如有違反 , 屬乙方個人行為 , 概與甲方無關 , 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 , 由乙方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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