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購銷合同電子版 正規材料購銷合同( 三 )


3、乙方須提供所售藥品的生產批件和產品合格證 , 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 。
4、進口藥品需附有該批藥品的《口岸檢驗報告》和《進口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的復印件 , 并加蓋質量管理部門印章 。
5、藥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內的 , 乙方所供藥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個月 , 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 , 乙方所供藥品不低于整
個有效期的18個月 。
第三條 藥品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 , 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國家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 , 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 , 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 , 如非整件則須附有加章的質量檢驗報告書或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包裝 , 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 。
3、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產品損壞和變質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賠償損失 。
第四條 藥品檢驗
1、甲方在接收藥品時 , 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 , 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 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乙方應及時更換 , 不得影響甲方的用藥 。因乙方交貨不符合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 乙方負責賠償 。
2、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 , 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 。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 , 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 甲方有權據此單方中止該品規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 , 合同繼續履行 , 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 , 甲方用藥暫由其他同類品規藥品替代 。
3、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不良反應時 , 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 。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
藥品采購合同的繼續履行 , 退回剩余藥品 , 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
4、為保證藥品質量 , 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 , 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 。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 , 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 , 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
5、甲方在購進藥品3個月內可向乙方要求換貨;超過3個月甲方仍須向乙方換貨的 ,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雙方書面約定外 , 失效藥品不能退換 。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 從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 采取供需雙方一次簽約、分批供貨、分次付款的辦法實施 。合同期滿 , 雙方無異議可順延一年 。
第六條 交貨時間、地點
1、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藥品配送商負責 。甲方根據用藥計劃向乙方發送批次采購計劃 , 乙方據此配送 。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一般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七個工作日 。
2、乙方交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伴隨服務:(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
3、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結算
1、合同藥品價款為30萬
2、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 , 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 , 因此造成藥品積壓 , 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 , 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
3、結算方式:大批量采購(一次藥品價款5萬元以上)實行批次據實結算 , 平常零星采購實行季度末結算 ,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 。
第八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 , 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 , 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 乙方對甲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1)乙方提供的藥品存有質量問題 。
(2)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
(3)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 。
(4)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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