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的同學注意了 法學畢業論文選題( 二 )


當前我國立法部門面臨立法技術立法方法等大量的立法難題 , 司法部門也面臨許多法律適用上的問題 , 對這些問題 , 實踐上不僅要求法律研究者做出相應的理論回應 , 而且要求提供具體的解決辦法 。法制實踐的這些迫切需要 , 給法律學術研究及法律論文選題既提供了巨大的推動力量 , 也提供了廣闊的選擇空間 。有時代感 , 關注中國法治實踐的人 , 是有充分的條件來選擇有意義有價值的法律論題進行研究的 。
【法律專業的同學注意了 法學畢業論文選題】比如 , 近年來 , 隨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的日漸活躍 , 涉及農村土地流轉糾紛的法律案件明顯增加 , 農民就土地流轉問題上訪的現象也日益突出 。如何運用法律規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在土地流轉中如何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等等 , 就可以成為法律論文中很好的選題 。這些選題既有利于維護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農民群眾的合法利益 , 也有利于保持農村的穩定和諧 。社會熱點很多 , 還有如食品安全、群體性事件平息、突發災害救援、生產安全等問題中都涉及相關的法律問題 。從這些社會熱點中選題 , 將會直接推動法律實踐中具體問題的解決 , 帶來良好的社會效益 。從社會熱點、時代呼喚中選題 , 要強化選題的嚴肅性 , 摒棄隨意性這一原則 , 要求我們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要符合政策法規 。違法違規的文章不能寫;二是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 。好文章能陶冶情操、鞭策后進 , 催人奮起;三是要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 。好文章氣勢如虹、立足現實、著眼未來、高瞻遠矚、胸懷全局 , 或治愈社會痼疾 , 或培養社會新松 , 或強盛社會脊梁 , 最終影響、造就一代甚至幾代人 , 迎來一個新的時代 。否則 , 撰寫的論文就會為社會所摒棄 。
二 。從學術空白中選題
一個選題 , 要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 它必須尚屬學術空白 , 有待創新 。它或者是在本領域無人播種、無人耕耘的題目 , 或者是沒有從新的角度去論述的題目 , 或者屬于交叉綜合性、邊緣性的題目 。已有人撰寫但是沒有從新的角度去論述的題目 , 具體包括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本領域無人播種 , 無人耕耘的題目 。法律工作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實踐活動 , 它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而發展變化 。過去沒有的法律問題 , 今天可能會有;今天沒有的問題 , 明天可能會出現 。但是 , 任何一個新的法律問題的出現 , 都必然有它的端倪 。如果能敏銳地捕捉這些端倪 , 法律論文的選題就能開拓出一塊全新的領域 。
比如有些地方隨著生態環境的惡化 , 年降雨量不斷減少 , 一刮風就到處塵土飛揚 , 且影響工農業正常生產 , 人工降雨技術應運而生 。相應的法律新問題也隨之產生:人工降雨時 , 開發商正在蓋樓房 , 農民正在曬麥子 , 給他們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誰賠償?誰具有人工影響天氣權?權利主體應如何行使該權利?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又是什么?從人工降雨所產生的法律問題中選題進行研究 , 無疑是對法律研究學術空白的填補 , 此選題不題不僅會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 而且還有很強的應用價值 。二是老題新論或舊題新作的題目 。已有的法律法律學術理論或研究成果反映了在特定時空條件下人們對法律問題的認識水平 , 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合理性 。但是任何真理性的認識 , 既具有絕對性 , 也具有相對性 , 都有其適用的范圍和條件 。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及研究視野的拓寬 , 某些法律理論觀點在新的時空條件下 , 就可能有失偏頗 , 或顯現出漏洞、疑點 , 甚至由真理變成謬誤 。研究者如果注意對這些問題進行思考 , 就容易發現其中有意義的研究論題 。把原有理論中的遺漏、破綻、謬誤作為研究的突破口 , 或補充 , 或修正 , 或從新的角度 , 或用新的方法去論證 , 便能得出新的見解、新的結論 。
在法律學術研究上 , 許多論題是古老而又常新的 , 選題時只要把握住老論題的新意義 , 那么這種選題也值得進行深入挖掘和研究 。比如 , 關于商業賄賂 , 籠統地談這方面的選題就比較陳舊 , 但是在這個老題目中仍然有具體的東西可挖掘出新的題目 。如收受象牙、恐龍蛋化石 , 如何進行量刑?象牙、恐龍蛋化石的價值如何認定?這方面的選題研究既有實踐意義 , 也不乏理論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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