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小微企業三年無息貸款公告分享 2022小微企業三年無息貸款( 三 )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貸款申請人所提供人員資料中有征信不良的 。
2.貸款申請人正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或累計享受超過3次的 。
3.貸款申請人正在享受各類公益性崗位補貼的 。
4.貸款申請人正在企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財政發放勞動報酬)就業的 。
5.貸款申請人沒有經營實體的 。
6.已婚擔保人及其配偶已為他人擔保10萬元以上的 。 未婚擔保人及其父母已為他人擔保10萬元以上的 。
7.擔保人及其配偶名下有超過20萬元商業貸款的,未婚擔保人及其父母名下有超過20萬元商業貸款的 。 (住房公積金貸款除外) 。
8.擔保人為非臨潭縣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 。
9.擔保人為退休、實習期人員的 。
三、貼息、期限及額度
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個人從事個體經營,可給予最高20萬元的個人創業貸款額度,貸款期限2年; 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貸款額度根據小微企業實際招用符合條件的人數確定,最高額度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為2年 。 自2022年2月22日起新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
四、申請時間及受理時限
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間為2022年2月22日至本縣2022年創業貸款目標任務完成止 。
人社部門受理貸款申請完成初審后轉經辦銀行,經辦銀行在完成銀行系統審核后發放貸款 。 不符合條件的會及時告知貸款申請人,退回申請資料 。
五、其他相關要求
1.貸款申請人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合法經營 。
2.反擔保人員應為全縣范圍內(臨潭縣財政發放工資)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且無不良征信記錄(退休、實習期人員、與貸款申請人為直系親屬均不得擔保) 。
3.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人員必須確保所提供資料和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創業擔保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的合理性并為其承擔法律責任 。 并按照創業擔保貸款規定程序辦理貸款后,保證按時歸還本金,及時結清個人承擔利息 。 如貸款人在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后考取國家公職人員的應主動及時歸還本金,結清利息 。
4.創業擔保貸款必須用于借款人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組織起來就業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等合法生產經營用途,不得用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禁止的用途 。
六、受理地址及聯系方式
受理地址:臨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辦公室
聯系電話:0941-312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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