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縣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 三 )


嚴格落實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七年級的班額,確保2024年秋期開學前,全面消除55人以上大班額;2026 年秋期開學前,全面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全部達到規定班額標準(小學、初中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 。要進一步健全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家庭等多方聯控聯保責任制,不斷完善“一校一案”控輟保學工作方案 , 壓實責任 , 堅決防止因貧、因病或家庭變故輟學 。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環節、重要時間節點,重點做好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教育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要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行為 。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要規范民辦學校招生 ,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 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教體局統一管理,統一組織實施,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教體局根據每一所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科學核定其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 。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 , 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注冊入學,直接錄取” 。原則上民辦學校的招生范圍限于審批地行政區域;審批地招生計劃尚有空額或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確需超出審批地行政區域招生的 , 經縣教體局審批后,方可適當擴大范圍,但不得跨省轄市行政區域招生 。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對擅自擴大招生規模或超范圍招生的民辦學校年審不予通過 。
要高度重視學籍管理,充分認識學籍是招生入學結果的體現,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河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 , 及時完成小學新生注冊和初、高中新生學籍接續 。要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和小學畢業生未被錄取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未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擅自招生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并嚴肅追究學校校長的責任 。
3、嚴格程序 , 遵守紀律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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