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如何申領和使用( 二 )


1.《機動車交通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是什么時候實施的?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的第462號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頒布實施 ?!稒C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已經2006年3月1日國務院第12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內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 ,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 , 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應當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在下列賠償限額內對每起事故進行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害人親屬因喪事發生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 , 以及被保險人根據法院判決或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分別負責賠償醫療費、醫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美容費和營養費 。機動車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 , 根據我國的交強險制度,應當賠償機動車造成的損失 。需要明確的是,交強險一般不能對機動車本身造成的傷害進行賠償,具體情況要在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后再進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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