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所用電安全的規章制度 企業用電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 )


(2)配電裝置無安全防護措施,使用裸線連接,必須責令停止供電,并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
(3)配電裝置盒、蓋缺一處,處以罰款100元 。用導線代替保險絲,每處處以罰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遲一天,增加罰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線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一般架空線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遲一天,處以500元罰款 。
(5)凡在人體可能觸及的施工作業面,使用裸線搭接電源,處以5000元罰款,并立即拆除 。
(6)將施工用電轉接非指定用途,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并立即拆除;未經允許將相鄰單位用電私自拆除,除承擔由此而造成對方的損失外,一次處以5 000元罰款 。
(7)各施工單位不按照安全用電規定用電,造成高壓設備損壞、線路失壓,以及其他用電單位失電或其電氣設備損壞,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外,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
(8)埋設地下的管線,絕緣損壞,造成傷人、畜事故,除賠償損失外,處以1000~5000元罰款;臨時用電當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擔直接經濟損失外,處以1000~5000元的罰款 。
(9)辦公、生活場所,因安全用電不當造成事故的,處以罰款2000元 。
(10)電源線路上晾曬衣物,以電桿為支點安裝其它設備等,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并立即整改 。
(11)電氣設備沒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補充,延遲一天罰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
(12)擅自拆卸高壓設備部件,處以罰款10000元,并責令立即恢復 。
(13)未經培訓的人員,亂搭亂接電源、電氣設備,造成用電事故的,除承擔直接經濟損失外,處以5000元罰款 。
(14)凡經監理、業主認定,對不符合安全用電的整改意見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延遲一天,處以罰款500元 。
企業用電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篇4
一、為搞好單位用電安全工作 , 特制定本制度 。
二、安全用電管理由分廠安全科負責 , 單位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安全科統一辦理 。未經安全科審批的用電項目 , 必須經安全科重新審查、驗收后 , 才能投入使用 。否則 , 應無條件拆除 。
三、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 , 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室內電氣線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門統一組織施工 。擴建項目在1kw以上的必須經安全科同意后 , 委托有電工證的電工施工 。無電工證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
四、電源線路在設計時 , 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 , 視電路有足夠的余量 。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 , 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 。一時難于更換的 , 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 , 采取特別防護措施 , 否則 , 必須暫停使用 。
五、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 , 并正確使用保險絲 , 確保用電安全 。禁止使用銅線和其他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 。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
六、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 , 必須經安全科批準 , 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 。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 , 一律禁止安裝 。
七、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 , 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 , 考試合格后 , 才能上崗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 , 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 , 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
八、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 , 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 , 要關閉總電源 。24小時用電的設備 , 必須有專人值班 , 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 , 安全科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 , 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 防止點擊事故發生 。室外的電源設置 , 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 , 防止引發事故 。
十、電器在使用過程中 , 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 , 必須立即停止操作 , 關閉電源 , 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 , 確認能安全運行時 , 才能繼續使用 。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 , 安全科會同有關部門 , 每年組織1~2次檢查 , 各車間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 , 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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