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小報 憲法小常識小報( 四 )


【法律小常識小報 憲法小常識小報】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主要合法權利 1、生命健康權 。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權利 。
2、人身自由權 。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剝奪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 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權 。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 干涉、濫用和假冒 。4、肖像權 。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譽權 。未成年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未 成年人的名譽 。6、榮譽權 。未成年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其榮譽稱號 。7、財產所有權 。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禁止任 何組織或個人侵占、哄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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