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門區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四 )


3、榮獲珠海市“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珠海好人”、“斗門好人”、“最美志愿者”的 。
●(四)數據核查
斗門區教育局分類匯總報名數據后,統一提交相關職能部門,核查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
●(五)公示戶籍學生和港澳臺籍人員子女、政策性照顧學生入學資格名單
6月15日-21日 , 公示符合戶籍學生和港澳臺籍人員子女、政策性照顧學生資格名單 。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戶籍生,報讀鎮(街)轄區內學校的學生可在公示期內到各鎮(街)招生服務窗口提出復核申請;報讀區屬學校的學生(含戶籍學生和港澳臺籍人員子女、政策性照顧學生)可在公示期內到珠海市斗門區開放大學招生服務窗口提出復核申請 。未在此時間內申請復核的,視作自動放棄復核機會 , 其資料按原核查結果為準,不再變更 。
●(六)公布戶籍學生和港澳臺籍人員子女、政策性照顧學生錄取名單
6月21日,斗門區教育局按照核準結果,根據申請條件和學位情況,在斗門區人民政府網公布戶籍學生和港澳臺籍人員子女、政策性照顧學生錄取名單 。
●(七)非戶籍學生積分復核
系統計算積分后,開放給學生查詢 。為了方便群眾 , 對積分結果有異議的,請于7月8日-17日通過身份證號碼和密碼,登錄招生系統后進入積分查詢界面→①申請復核→家長進入申請復核界面顯示各種復核類別→家長選擇復核類別(可多選)后,填寫申請復核原由→②證件上傳→由家長上傳(可拍照上傳或掃描上傳)申請復核類別相關佐證材料→③復核審查(先由各鎮街網上審核,再由斗門區教育局網上復核,確定是否給予通過,并填寫審核結果及理由) , 各類紙質證件、證書原件備查,減少家長來回走動 。
網上積分復核說明:
1.居住證積分復核:請上傳斗門區居住證清單;
2.房產證積分復核:請上傳斗門區房產證(含登記時間頁面);
3.社保積分復核:請上傳珠海市社保清單;
4.職業資格證積分復核:請上傳職業資格證書;
5.學歷證書積分復核:請上傳學歷證書和學歷在線認證報告 。
6.其他加分項目,請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 。
●(八)公布積分入學分數線和公示符合入學資格名單
戶籍學生(含政策性照顧學生)錄取工作完成后 , 斗門區教育局根據全區公辦學校剩余學位情況,科學劃定積分入學分數線并統一錄取 。
積分入學學位安排原則:
①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
②統籌安排的原則;
③參照房產和居住地就近安排的原則 。
具體安排:
①7月21日公布積分入學分數線 。
②在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政府網公示符合積分入學資格名單 。對資格名單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先向所在鎮(街)招生服務窗口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審核 , 由區教育局核準 。
③凡符合積分入學資格的非戶籍學生請于7月24日—25日正式向報讀學校提交資料審核 。資料審核通過后,錄取學校在不超招生計劃的前提下進行預錄,并將錄取結果于7月28日前用電子文檔上報斗門區教育局在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政府網公示 。
特別提醒:凡是本學區內戶籍生報名人數超過今年秋季招生計劃人數的學校,不再安排積分生入學 。請各位家長在填報學校時密切關注斗門區人民政府網站和斗門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招生相關信息,慎重考慮,科學報名 。申報學校錄滿后,將進行統籌安排,不服從統籌安排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
●(九)積分生學位統籌
斗門區教育局根據報名總體情況和學位情況,將部分積分分數相對較低的學生統籌安排至有剩余學位接收能力的學校 , 8月1日公布學位統籌安排結果 。參照《斗門區2023年秋季招生學位緊張學校統籌安排工作指引》(附件9)統籌安排學位,不服從統籌安排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家長于8月2日-3日帶相關資料到統籌安排的學校審核材料,8月4日學校把統籌錄取結果電子文檔上報斗門區教育局 。
●(十)報到入學
8月15日-16日,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8月21日-27日,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注冊,辦理入學手續 。
●(十一)注冊學籍
斗門區教育局根據注冊結果 , 統一導入學籍管理系統 。
六、報名材料
●(一)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正反兩面 , 兩證可復印在共一頁) 。
●(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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