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保送生名單 上海外國語大學保送( 二 )


3.對于已經上了外語保送推薦名單的學生,如果在錄取確認前需要出具高校自主招生項目(如上海紐約大學)的成績單,高校可以協助其完成,成績單上必須注明僅供該高校自主招生使用 。
4.被列入外語走讀推薦名單的學生必須參加走讀班 。保送工作結束前(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時間為準),學校不予辦理出國證明手續,以及國內強基計劃、綜合評價等升學項目的相關手續 。
5.已在公選外語保送推薦名單上的學生,違反保送推薦承諾書中承諾的,自公示結束之日起2年內,學校不予辦理出國證明手續和國內強基計劃、綜合評價等高等教育項目推薦的相關手續 。
6.對參加保送推薦并已被高校錄取的高三學生,學校不予辦理出國證明手續 。已參加推薦并被高校錄取的畢業生,未經高校同意,不予辦理出國手續 。
7.被錄取為外語生后,違反校規校紀,受到校級處分者,取消錄取資格 。
8.非上海戶籍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符合高考報名資格和保送資格的證明的,保送程序自然終止,高校保送錄取結果自然失效 。
9.以上條款(除特別說明外)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執行 。
10.根據教育部最新下發的文件,如果這種推薦方式有所調整,將另行通知 。
1.本推薦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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