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三 )


三、一般計稅方法下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規定財稅2016第36號文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 , 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 但一經選擇 , 36個月內不得變更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増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 , 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 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提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 , 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
四、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増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 , 原適用16%稅率的 , 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 , 稅率調整為9%
【建筑服務包括哪些內容】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 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納稅人未取得増值稅專用發要的 , 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 , 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 , 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x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 , 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x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 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x3%(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七條第(六)項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條第(一)項第5點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修改為“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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