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筆是誰發明的( 二 )


湖北省云夢睡虎地戰國秦墓也出土了毛筆 , 但它與上述毛筆不同 , 筆毫是插入竿腔中的 , 與今天的制筆方法相似 。同時該墓還伴出了墨、硯等書寫工具 , 它們與筆、簡合起來可稱為戰國時期的文房四寶 。與現代的文房四寶相比 , 僅僅是簡和紙體現了古今差異 , 其余三種完全相同 。
簡牘、盟書、帛書都是用毛筆書寫的 , 所以它們的筆畫具有彈性 , 起止處較尖銳 , 中間和偏前的部分略粗 , 充分表現了毛筆的特點 。它們與金文凝重的形態不同 , 筆勢由遲重變為流美 , 筆畫和體式也較金文更為簡略 。所以毛筆的出現不僅是一場技術革命 , 而且是一場藝術革命 。
公元前223年 , 秦國大將蒙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 , 雙方打得非常激烈 , 戰爭拖了很長時間 。為了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 , 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 。那時 , 人們通常是用分簽蘸墨 , 然后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 , 書寫速度很慢 。那種筆硬硬的 , 墨水蘸少了 , 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 , 墨水蘸多了 , 直往下滴 , 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臟了 。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 , 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 , 這個愿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
戰爭的間隙中 , 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 。有一天 , 他打了幾只野兔子回軍營 。由于打到的兔子多 , 拎在手里沉沉的 , 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 , 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 。蒙恬見了 , 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 , 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后 , 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 , 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 , 試著用它來寫字 , 可是兔毛油光光的 , 不吸墨水 , 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 , 不像樣子 。蒙恬又試了幾次 , 還是不行 , 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 。一氣之下 , 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里 。
蒙恬并不甘心失敗 , 仍然抽時間琢磨其他別的改進方式 。幾天過去了 , 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 。這一天 , 他走出營房 , 想透透新鮮空氣 。走過山石坑時 , 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 。蒙恬將它撿了起來 , 用手指捏了捏兔毛 , 發現兔毛濕轆轆的 , 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 。蒙恬大受啟發 , 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里一蘸 , 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 , 吸足了墨汁 , 寫起字來非常流暢 , 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 。原來 , 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質 , 經堿性水的浸泡 , 兔毛變得柔順起來 。由于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 , 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聿字上加了個竹字頭 , 把它叫做筆.今日簡寫作筆 。
最初的毛筆是用來涂描甲骨文的筆畫的 , 而真正用毛筆寫字 , 可能開始于簡牘和錦帛上文字的書寫 。
毛筆的起源史有秦代蒙恬造筆之傳說 。傳蒙氏選用兔毫、竹管制筆 , 制筆方法是將筆桿一頭鏤空成毛腔 , 筆頭毛塞在腔內 , 毛筆還外加保護性大竹套 , 竹套中部兩側鏤空 , 以便于取筆 。蒙氏造筆后統稱為筆 , 因此毛筆中有其最為著名的一種毛筆 , 即蒙筆 , 又稱蒙恬精筆、侯筆 。侯筆即侯店毛筆 , 古稱象筆 。筆長桿硬 , 剛柔相濟 , 含墨飽滿而不滴 , 行筆流暢而不滯 。據史料記載 , 公元前221至公元前207年 , 蒙恬帶領三十萬大軍固守秦朝北部邊疆 , 路經侯店 , 時值三月三日 , 始(試)以兔毫竹管為筆寫成家書一封 , 隨后將毛筆贈送給侯店人 。后來 , 侯店人便仿制出蒙恬精筆 。到了唐代 , 侯店村毛筆藝人李文魁在北京開設筆店 , 一名愛好書法的太監同他結為兄弟 , 經常把他制作的毛筆買進皇宮 , 受到皇帝的賞識 , 于是侯店毛筆譽滿天下 , 并被奉為御用之品 。所以 , 每逢三月三日 , 侯店一帶制筆藝人都放鞭炮、擺宴席 , 紀念毛筆創始人蒙恬 。而當地制筆之業盛起于明永樂年間 , 距今已有五百多年的歷史 。所制之筆 , 馳名遐邇 。光緒年間 , 因制作技藝精湛 , 亦奉為御用 , 光緒帝立碑表彰 , 稱之御筆 。民國初年 , 巴拿馬賽會曾獲有獎章 , 故衡水侯店村因此被稱為毛筆圣地、北國筆鄉 。侯店毛筆也與內畫和宮廷金魚一起 , 并稱衡水三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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