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警方通報女留學生在泰遇害案,親屬哭干眼淚,綁匪曾要求5分鐘內打50萬元( 三 )


泰國媒體Thaiger 4日報道稱,泰國法院詳述了對這三人的以下指控:以欺騙、暴力或脅迫的方式共同綁架15歲以上的人;拘留或限制某人并剝奪他們的自由以獲得贖金;致使被綁架人、拘禁人死亡;共同殺害一個人,意圖隱瞞其他罪行或避免因其他罪行受到刑事指控;共同毀壞、移動、隱藏、操縱尸體以掩飾死亡;共同盜竊 。
【溫州警方通報女留學生在泰遇害案,親屬哭干眼淚,綁匪曾要求5分鐘內打50萬元】依據泰國法律,謀殺和施虐的指控是一項死罪,可判處死刑 。但宣判后很少執行,最近一次執行是在2018年6月,距今不到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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