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積金提取指南 重慶公積金提取方式( 二 )


(九)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1、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 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 職工的繼承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7、外地戶口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封存滿半年未再就業的 。
(十)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時限
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 , 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 。
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 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
(十一)單位離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時限
職工只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 該賬戶為封存或集中封存狀態的(職工有多個個人賬戶的 , 應當先辦理賬戶合并后 , 方能申請提取公積金) , 由職工本人直接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
(十二)城鎮老舊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提取
符合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相關規定 , 對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實施加裝電梯的 , 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內 , 職工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 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家庭實際承擔的加裝電梯費用 。
提取材料
職工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購房價款購買自住住房
須提供身份證件、結婚證(單身聲明)等婚姻證明材料原件 , 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
(一)購買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 , 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購房合同 。
(二)購買我市行政區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 , 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2、增值稅發票 。
(三)購買我市二手房的 , 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
2、增值稅發票或含有計稅依據的契稅完稅憑證 。
(四)購買我市行政區域外二手房的 , 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
2、增值稅發票 。
(五)購買房改房的 , 需提供房改房購房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房改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準購證明文件、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
(六)購買拆遷安置房的 , 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拆遷安置協議、繳款收據或契稅完稅憑證;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 可使用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材料代替 。
(七)購買拍賣房的 , 需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屋所有權證 。
(八)購買保障性住房的 , 應提供保障性住房銷售部門簽章的購房合同(協議)、房屋所有權證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準購證明文件、購房款發票或收據 。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首次提取時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 , 還需提供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
【重慶公積金提取指南 重慶公積金提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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