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州南沙總量控制類指標引進人才入戶申報單位類別( 二 )


(二十)在南沙區注冊成立滿5年(含)以上,獲得4A(含)以上等級,獲得市級(含)以上的行業榮譽稱號 , 且2021年度公共服務收入300萬元(含)以上的社會組織(不含非營利性教育機構) 。
企業2022年1月1日至5月30日在南沙區的納稅(營收)額度達到上述相應類別條件的,可參照進行辦理 。
企業符合多項條件的,只可選取其中一項向相關部門申請 。區內其他需要扶持的企業(單位)申請使用入戶指標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須由相關對口服務的職能部門或鎮街說明理由并出具書面意見 , 報工作小組進行專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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