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州番禺區積分入學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 二 )


3、父(母)或監護人雙方同是來穗人員 , 且其《廣東省居住證》符合上述第一款條件的,可累計積分(第11項番禺區加分項除外) 。
4、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及其實施細則要求,各區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指標體系之外,補充不超過30分的加分指標 。本積分項目第1項至第10項需父(母)或監護人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上提出積分申請 。第11項為番禺區區域加分項,需父(母)或監護人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提出加分申請 。
【2022廣州番禺區積分入學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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