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啟用貴州省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通知( 二 )


四、補發程序
(一)補發流程
1.補發申領人攜帶有關材料前往原簽發機構所在地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亦可通過省政務服務網或省衛生健康委指定網站、微信公眾號、APP、平臺等渠道線上申請,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的拍照(掃描)件;
2.補發人員審驗申領人提交的書面申請及有關材料,根據申領人提供的有關信息調取原簽發記錄,確認無誤后進行補發,有原《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的,需在系統中作廢,并做好補發登記 。
(二)所需材料
1.申請補發的書面申請材料,可通過省衛生健康委指定網站、微信公眾號、APP、平臺進行線上填寫并簽字確認;
2.貴州省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內無法查詢到原簽發記錄的 , 需提供原簽發機構的簽發記錄或證明 。
五、辦理要求
(一)首次簽發的辦理
領證人可采取線上辦理或現場辦理 。父母親信息及有關材料完整準確的,簽發人員應一次辦結;父母親信息不完整的或線上提交材料不符合簽發條件的,由簽發機構一次性告知需要補交的材料 , 補交齊全后當場辦結 。
(二)換發的辦理
1.貴州省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內無法查詢到簽發信息數據的,不能換發為電子證照;
2.原簽發機構已經注銷或已停止簽發職能的由其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委托管理機構換發;
3.異地申請線上換發電子《出生醫學證明》的,需進行線上異地換發申請,委托人員持原《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及相關材料前往原簽發機構申請換發 。
(三)補發的辦理
貴州省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內無法查詢到簽發信息數據的,不能補發為電子證照 。2016年使用貴州省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后至2021年9月27日期間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可通過省政務服務網或省衛生健康委指定網站、微信公眾號、APP、平臺等渠道,申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電子憑證,與電子證照具備同等效力 。
六、檔案管理
辦理過程中所需全部材料形成電子文檔存檔 , 同時打印(或使用原件復印)成紙質檔案,并按國家相關要求進行保存,保管設施要符合檔案管理的要求,并定期進行備份,管理期限為永久保存 。
七、數據安全
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涉及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要嚴格遵守隱私保護和數據脫敏脫密有關規定要求 , 保障信息系統和數據安全 。在使用中,要采取重要數據備份、授權、加密認證等措施確保數據安全 。未經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進行開發利用 。
八、職責任務
(一)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登記、生成、管理、共享應用等流程的監督管理 , 對不按要求進行出生醫學信息共享的,或在出生醫學信息共享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
(二)各簽發機構要加強本單位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安全管理,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管理工作,保障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合法合規生成 。要充分利用人臉識別等生物特征技術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技術手段,對申領人進行身份認證,確保身份真實可信且符合申領條件 。申領人在各簽發機構進行現場辦理時,簽發人員應協助無法自主完成線上申領流程的申領人(不使用智能手機、不會使用APP的人員等)完成線上申領步驟 。
(三)貴州省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運維機構要持續做好新增簽發機構出生醫學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推動新增簽發機構及時開展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簽發工作 。要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子系統、電子證照庫等系統維護,確保系統安全可靠、運行流暢,保障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工作有序穩定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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